问题 | 拥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1、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2、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4、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5、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 一、转按揭手续怎样办理 转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交易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提交申请。由卖方向原贷款行提交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 3、取得卖方原贷款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转按揭的意见书; 4、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价、原买入价、现卖出价中的低者发放贷款,如买方的贷款额度不变或属法院等机构判决生效的情形,不用进行评估操作; 5、买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的支付金额为:现卖价-贷款额; 6、见律师,审查贷款人资格,收讫贷款人的各项证件资料,律师将意见书及贷款人的证件资料提交现贷款银行; 7、现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原贷款银行,解除卖方的房产抵押,并由经纪公司为现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8、卖方与原贷款行办理房产解除抵押手续,取回房产证件; 9、买卖双方到房产所在区房地局进行产权交易过户,买方取得新房产证; 10、为买方办理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完成转按揭的操作。 二、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流程 第一步“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三)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四)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五)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中心”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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