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劳动合同解除职业病风险?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且被认定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且被认定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职业病患者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因此,对于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保障了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用人单位因个别职工患有职业病而将整个团队置于风险之中。同时,这一规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的关爱和尊重,是一个合理的法律安排。 结语 以上法律规定强调了员工在工作中的权益,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而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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