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合同没有登记有效吗 |
释义 | 依法成立的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有效。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 一、他项权证经过变更 能变更,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需产权所有人到场并同意才可以。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买卖他项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步骤: 房贷全部还清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 你到房产交易中心把他项权证给房产交易中心注销。 然后房产证上盖个章,表示你拥有此房产的完全产权。 具体可以联系一下交易中心。 二、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 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三、他项权证的用途: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 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抵押给放款人的,待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归还给借款人的 四、注销他项权证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他项权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 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 6、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还款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土地抵押登记程序办理程序 1、土地抵押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公告 4、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六、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正式文件;(单位)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抵押人、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单位); 4、抵押人、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括个人); 5、抵押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代理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及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资产清单; 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11、续期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须提供继续设定抵押的合同; 1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已办理房产抵押的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1)属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土地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2)属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 (3)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一宗地多次抵押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面积、价值、已抵押情况等说明以及第一抵押权利人同意重复抵押的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不存在明确的有效期,一般房产抵押担保的债权清偿,房屋他项权利书就会失去效力。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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