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大队传唤嫌疑人的时间有限制吗 |
释义 | 一、经侦大队传唤嫌疑人的时间有限制吗 1、经侦大队传唤嫌疑人的时间有限制。 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二、经侦大队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经侦大队拘留人的条件: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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