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 |
释义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件。 行政诉讼费收多少 关于行政案件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3行政赔偿案件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诉讼费(特殊情况需交纳: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行政诉讼起诉如何收诉讼费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行政诉讼有财产的如何收诉讼费 财产诉讼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一定比例交纳:(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3)超过50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4)超过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交纳;(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按上述规定的超额递减率,对争议金额分段计算,然后相加,其总数即为应收取的数额。 行政合同案件适用行政诉讼吗 行政合同案件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发生纠纷的,可以适用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赔偿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即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但是,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该内容由 彭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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