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产假提前结束了,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
释义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故职工自愿放弃休假,则正常支付其工资。 产假结束了,但是生育津贴还没有结束,如果换工作影响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结束断交社保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1、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离婚了怎么办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的领取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领取条件是:第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二是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三是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是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或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所需的材料:一是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二是生育服务证;或者是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三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四是出生医学证明;五是结婚证。从以上条件和所需材料可知,离婚是办理不了生育津贴的。 女职工产假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怎么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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