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无约定则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应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有约定则另行处理。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则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无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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