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法院判决书下来多长时间执行 |
释义 | 刑事案件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机构负责,依据是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执行包括实施判决内容和处理刑罚变更等问题,必须遵循强制和及时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判决生效后10天内,人民法院应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 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在经过了法院的审判之后就会过一个生效的缓冲期间,过了生效期就会着手执行了。 判决书下达后有十天的生效期,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已经生效。按照看守所做法,一般一个月统一执行一到两次,所以,执行的时间应该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执行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与一般诉讼执行程序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包括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如监狱等。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3)执行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其 一,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而进行的活动;其 二,是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刑罚变更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4)执行的原则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结语 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过程是严肃而复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在十天内生效。一般而言,执行会在一个月内进行一到两次。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机构负责,依据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执行的内容包括实施判决和裁定确定的活动,以及处理刑罚变更等问题。执行原则强调强制性和及时性。根据法律规定,交付执行的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二节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第三百一十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收监执行决定: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或者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后,所在看守所应当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建议,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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