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家务 身为女人必须是一位贤惠的家庭主妇兼好厨师,把家务处理得井然有序。 2.体贴 当丈夫的亲人有困难时,为人妻者必须加以帮忙,温言安慰。 3.忠诚 妻子必须永远忠于丈夫。 4.节俭 妻子不能过度浪费金钱,但也不能斤斤计较,过度吝啬。 5.勤劳 妻子必须勤俭持家,不能有放逸的恶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