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允许无法抚养孩子送孤儿院。但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除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的外,生父母送养子女,必须双方共同送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送养人: 1、孤儿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双方必须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面送养。配偶收养子女,夫妻必须共同收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