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诉讼立案的注意事项如下: 1.要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被告两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2.注意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 3.注意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一、开庭前多久会做司法调查 对于人民法院对案件调解目前法律没有专门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说,无论个人或单位起诉的民事案件,在立案时立案庭进行庭前调解、立案后或开庭前后业务庭调解直到判决送达之前,人民法院均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同意或经当事人一方申请,人民法院的调解始终在案件立案时到判决之前可以随时进行。法律未规定开庭期限,但规定了审结期限,一审法院需要在该期限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些案件在立案时经法院调解的占不少,有些案件在法院开庭前已经调解,有些案件在法院判决送达之前又经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也占不少。不是所有法院开庭前都要往所在司法局调查。再无宣告缓刑的时候,不进行审前调查,在考虑缓刑时,审判前社区矫正评估,由法院交被告人居住地司法局处理。法院向司法局发调查表,是征对可以宣告缓刑的犯罪嫌疑人的,如果当地司法局同意社区矫正,宣告缓刑就没有问题了。不似宣告缓刑的犯罪嫌疑人,不进行审前调查。法院向司法局发调查表,是针对可以宣告缓刑的犯罪嫌疑人的,如果当地司法局同意社区矫正,宣告缓刑就没有问题了。只有在法院认为能够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况下,才会发出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就是要调查你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一般平时表现较好,偶犯、初犯,确实有悔过表现,被害人原谅,司法所又愿意接收的话,法院会判处缓刑。 二、经侦大队立案后立案抓人吗 在刑事案件中,经侦大队一般并不是一立案就马上抓人的。立案和抓人是两个程序,也是两件事,立案是对案件而言,抓人是对嫌疑人而言。一般立案之前都会有些取证工作的,也就是说证据搜集的差不多了才会立案。立案的同时,针对案件嫌疑人也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逮捕令或直接拘留传讯。 三、起诉立案要本人去吗 起诉立案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的,则应该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立案的,则还应该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是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则应该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立案方式:1、当事人亲自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进行立案。2、当事人聘请律师,由律师进行诉讼代理。不用自己写起诉状和不用到法院立案,由律师处理。3、网上立案首先在法院网站或者法院诉讼服务网站进行实名注册登陆,然后在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诉讼材料。法院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立案,缴纳诉讼费。4、邮寄立案当事人首先拨打法院立案庭电话,并按要求将起诉材料通过邮政寄出,然后耐心等待法院的处理。邮寄立案需要注意问题:1、起诉书递交期限;2、到邮政及其他快递公司寄出,邮寄单写明具体寄收件人、物品名称、寄件日期;3、保留好带邮戳的邮寄凭证。4、和法院确认收件,及时交诉讼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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