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的转让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合同的转让关系到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合同义务的转让应取得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的同意,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及时通知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合同的追认方式为明示或默示。其中明示可以采用语言、文字或其他直接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默示的方式是指比如行为人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但是事后被代理人却接受了出售财产所得的款项,这种行为就是采用默示方式对合同进行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