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补办条件是: 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时需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确认提交信息准确、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需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3、办证时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综上所述,四川已按照户政管理电子证照及政务服务相关技术标准完成省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改革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可以在异地补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既提升了公安政务服务效率,又保障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