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必须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进行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写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2、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签字; 2、当事人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4、双方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流程是什么呢 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流程: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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