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集团可以给子公司开银行承兑汇票吗
 能够。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之一,出票人签发汇票后,由银行承兑的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之外的公司承兑的汇票是商业承兑汇票。银行确定可否对汇票进行贴现,并无对可否是经本行承兑进行限制,不顾是本行承兑的汇票,还是其他银行承兑的汇票,能够进行贴现,而且本行承兑的汇票,票款收取更有保障(因为本行即是付款人,也是贴现人),风险程度反而降低,所以承兑银行会更乐意接受本行承兑的汇票进行贴现的。
 二、集团公司是否可以注销所有子公司
 可以的。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注销银行账户
 三、集团公司必须控股子公司吗
 集团公司必须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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