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的经济学术语。权力寻租则是把权力商品化,或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像物质形态的土地、产业、资本那样,在这里,权力也被物化了,转化为商品,进入消费和财富增值环节。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或污染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