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结婚二年离婚的,法院正常情况下会把彩礼钱判归女方,因为彩礼一般是男方在结婚登记前赠与给女方的财产,所以彩礼应当依法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法院应该判决女方在离婚后将彩礼返还给男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