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就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为了解案件事实经许可可以发言。一般不能发言。,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则不能发言。一般家属只能在庭审时听一下。我国允许家属旁听案件,但对于开庭时家属能去多少人,就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会限制家属人数的。不过对于一些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那就会不允许进行旁听了。对于旁听的人员来讲,也是要遵守法庭纪律,否则也是有可能被赶出法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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