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抚养权的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