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1、民事判决或者裁定已生效;2、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看看法院是如何强制执行老赖欠钱不还的 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来强制执行欠钱不还的老赖: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以及视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送达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在执行前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然后由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再由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记录、复核;最后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卫生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欠钱不还如何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要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首先应当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以执行的,则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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