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物业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吗 |
释义 | 不交物业费的话是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如果因拒不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支付物业费,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的名单。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影响 1.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2.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 3.网上冻结、划扣财产; 4.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5.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7.禁止高消费; 8.水陆空出行全面受限; 9.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10.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11.最高可判7年。 如果物业公司要申请业主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其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其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其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其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其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其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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