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审查的重点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的审查,其重点和注意事项包括: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如果是法人的,则审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是自然人的,则审查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2、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为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即可的合同。因此,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 3、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有些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登记备案,因此,对于该类合同,其订立程序也是重点审查对象。 4、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5、合同中的内容是否全面,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方式等。 一、要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吗 要式合同是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签了合同书面没盖手印有效吗 在实践中,没有按手印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是要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果合同对方为自然人,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如果合同对方为法人,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其次是要注意合同的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最后是要注意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履行方式约定具体,比如交货方式、结算方式;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合同履行地也需要明确;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以及约定具体的争议解决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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