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种类、次数、上游犯罪的性质及对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的妨害程度等因素认定“情节严重”,规定了一般标准、特殊标准,并设置了兜底条款。关于一般标准。《解释》从犯罪数额上予以确定,设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不宜设置过高,否则实践中很难用到,但也不宜设置过低,否则可能造成量刑大幅上升,十万元的数额标准参照了盗窃、诈骗、抢夺刑事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的数额规定,体现了本罪的社会危害性一般要小于上游犯罪的特点。关于特殊标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十次以上的,行为次数多,社会危害性大,应严厉打击;二是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三次以上的,价值总额达到前项十万元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五万元)的;三是针对公用设备、设施及其他特殊财物,对情节严重的标准有所降低,不要求次数的限制,只要数额达到一般标准十万元的一半即五万元以上,就可认定为“情节严重”。另外,考虑到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虽然所涉及的犯罪数额不大,甚至很小,但上游犯罪的危害特别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解释》规定,“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和“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的情况下,即使其犯罪数额不到十万元甚至不到五万元,仍然应当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隐瞒行程致多人感染怎么判刑
    隐瞒行程致多人感染被判刑多久,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
    (1)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
    (2)明知的程度。
    3、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
    4、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法人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第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第三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