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职务侵占罪如何举证?
释义
    职务侵占罪的举证: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问清犯罪动机等等。
    一、行贿罪需要哪些证据
    一、行贿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在犯罪主体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自然情况。
    在主观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原因、过程。
    二、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在刑法理论中,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合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相对行为之结合为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如果缺少任何一方相对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基于行贿行为与受贿罪的对合关系,行贿人与受贿人的供述应该相互印证。因此,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证明行贿人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在此,需要证明的
    三、证人证言
    1、行贿知情人的证言,行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行贿人、受贿人的关系;行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行贿人行贿的原因,即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2、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受贿人、行贿人的关系;受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六、鉴定结论
    对能够证明行贿人、受贿人行受贿行为的签字笔迹,应当作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七、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抓获经过,应表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
    2、如有犯罪前科,应调取前科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
    3、如有立功或重大立功情节,应有证明立功或重大立功的书面材料。
    二、刑事案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吗
    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可以自己调取证据。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可以自己收集或者聘请辩护人收集刑事犯罪的证据材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收集民事证据材料。法律没有限制被害人调查取证的权利,凡是以合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并且能够证明本案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其中,《刑诉法》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证据范围,具体如下: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0: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