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一、试用期被辞退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被辞退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的各方面条件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均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核期和试用期区别 1.考察期不是法律概念,是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而造出的词。2.试用期即是考察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往往与劳动者约定超长的试用期或将试用期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最大限度侵占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上述做法为法律所禁止,部分企业便改变说法以规避法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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