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单位能否随时解约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可以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也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按照工作制度的不同以及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不同的时间。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没有权利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法定的情形出现。至于现实中该怎么约定试用期,则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并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一、试用期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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