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是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员工、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申请时间限制为事故发生后30日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的30日内,但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受伤员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 1、伤(亡)者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 二、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 (一)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注意申请时间的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申请工伤认定需满足条件:伤(亡)者为本市注册用人单位员工;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后30日内、员工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申请时限为事故或职业病确诊后30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或确诊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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