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是否能强制离婚? |
释义 | 感情破裂后,可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情形,法院会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通常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只有法院认为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强制判决离婚;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的法律效果和限制 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的法律效果和限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多次起诉可能导致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产生一定的限制,例如,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在重新起诉前进行强制性的调解或咨询,以促进和解或解决争议。此外,多次起诉也可能对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例如,法院可能会考虑前一次起诉的结果和原因,以判断是否接受或继续审理新的起诉。然而,具体的法律效果和限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当事人应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的法律效果和限制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对案件审理程序施加一定限制,要求当事人进行强制性调解或咨询。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前一次起诉的结果和原因,以判断是否接受或继续审理新的起诉。当事人应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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