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必须本人写吗? |
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欠条的签名是本人写的即可,内容可以在双方协商下制定。在欠款、欠物时,个人或单位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才叫作欠条。欠条通常也被叫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了证明一方欠另一方的财物而立下的字据,属于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一、法律欠条怎么写会生效 (一)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二)结构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有欠条不还钱该怎么办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应用文件。如有欠条,可通过途径追回债务: (一)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偿。如果拒绝归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 (二)借款人已明确表示不归还或者推迟还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个人债务纠纷诉讼程序包括: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交答辩书; (4)审判、质证、辩论; (5)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三、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者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而欠条,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