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立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刑事案件立案的诉讼时效不再在下列期限内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期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满十年的,经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