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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释义
    法律分析:想要离婚要提供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7、住房证据材料。
    8、子女状况。
    9、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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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