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共同债务,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