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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据法上的狭义的当事人承认是指
释义
    证据法上的狭义的当事人承认是指是当事人陈述中的一种。
    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所作的肯定其真实性的陈述。证据法上的狭义的当事人承认是指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从广义上说,当事人承认,包括当事人对事实主张的承认和对诉讼请求的承认,属于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处分。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
    1、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导致诉讼程序终结;
    2、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确定诉讼标的,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
    3、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质证权的内容;
    4、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在采辩论主义的案件中具有指引审理的方向,确定审判的内容;
    (1)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3)必须注意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所负担的说明义务。
    综上所述,诉讼证据的分类当中,有一种是当事人陈述,这属于言词证据的一种,在诉讼过程中也是能够起到一定证明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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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