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民事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院民事起诉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院民事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起诉程序如下: 1.起诉。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立案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4.进行庭前调解。 5.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对法院民事调解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法院民事调解的内容都有哪些 法院民事调解的内容有: 1、调解协议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的,法院应当认可; 2、达成和解协议后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也可以申请撤诉。 民事诉讼赔偿哪个法院可以管辖 民事诉讼赔偿法院的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概念是什么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基础上,从横的方面来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来受理。 该内容由 李旺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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