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德购房落户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宁德购房落户流程怎么走 1、把相关资料带齐,到宁德公安局户口申办处,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当时审核你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无误,当时下发申请表格一份。(两张表格,一份两页的,一份单页的。) 2、当事人把需要转入人的资料和信息按实把两张表格填写完毕。 3、到所属派出所,把其中一个单页的表格盖上楼盘所属派出所的章,也就是同意你把户口落在本所。(大厅右侧有户口办理窗口,办理人员会告诉你找一个负责人签字,签字人会简单问一些问题。如实回答就好,很快他就会把字签了。他签完字,就可以去办理窗口盖章了。) 4、填写好和盖好章的表格、还有所有资料。回到长沙公安局申请处(就是领取表格的地方),把你的资料提交给办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当日下放户口调入单。(从下放户口调入单当日算起40个工作日之内,必需完成落户) 5、拿着调入单,当事人就可以跑回原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调出单;资料无误即去即取。 二、宁德购房落户条件 (一)购房建筑面积及办理人员要符合以下规定: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岛外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办理房屋产权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办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办理户口)。 3.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有,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只能给1名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30%的所有权人按规定办理购房落户,其他所有权人(指共有权比例在30%以上的)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同意放弃办理厦门市常住户口。 4.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购买住房,共有人属直系亲属关系的,允许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办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5.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意见》(厦府办[2009]28号)对前两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取得房屋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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