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公证的全方位解析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财产分割公证和监护人手续的办理方式和相关注意事项。财产分割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并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申请时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和其他材料。离婚后的财产公证不是必要的,但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财产分割公证双方在解除夫妻关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根据财产分割的内容,将确定公证的管辖。如果涉及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 (3)财产分割协议; (4)其他有关材料,如分割财产的清单、财产分割方案等。 一、如何办理监护人手续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监护协议,公证处不能给予公证。 二、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否是必要的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不是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结语 财产分割公证和监护人手续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公证,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在办理财产分割公证时,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而在办理监护人手续时,当事人也应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无论是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还是监护人手续,当事人均应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办理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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