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会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当公司在改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时,员工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在说明公司的立场后,员工仍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表明员工有随时走的念头,可以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