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若官员贪赃枉法,向市纪委和监察局投诉; 2、政府办事不公或不履行职能,向市人大投诉; 3、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公开网进行发帖; 4、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5、可以打市长热线,12345或向区纪委投诉 6、向管街道的政府机关部门或领导写一封信。 7、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投诉,也可以向乡镇纪委举报。投诉举报要实事求是,保存和掌握相关证据,便于相关部门调查。 投诉时应该注意: 1、应该把投诉的事情整理清楚,然后投诉的人和事是什么,要说明白; 2、有什么诉求就希望市长能够解决,或者说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的一些看法,想得到什么满意的答复; 3、说话语气要简洁明了,而且不要着急,要客气一点,尊重对方,如果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建议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