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能否自己刻章?法律规定是否允许? |
释义 | 个体户需按规定流程去指定刻章店刻制章,否则章无效。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印章包括公章和具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军队等机构需开具公函到公安机关办理刻章手续。企业、民间组织等需凭刻制证明和批准文本申请刻章手续。若无上级主管部门,需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手续。外省、市、县需凭相关证明到刻制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个体户自己刻章不犯法。但必须完成相关流程后,去指定的正规的刻章店刻章,否则这个章是无效的。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刻制手续。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以及法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须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任命的身份证。 第九条,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结语 个体户刻章必须按照相关流程,在指定的正规刻章店完成,否则无效。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印章包括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公章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需要刻制印章的组织和单位应按照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准刻手续。如需在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还需凭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前往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 (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 (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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