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民间借贷的不正确的方式会影响金融秩序,由于民间高利贷普遍存在,普遍高于借贷的规定,有的甚至高于银行利率的几十倍,受到了利益的驱动,一部分人更加愿意把自己的资金借给民间借贷,而高利贷放贷人更加充分的瞄准了这个机会,提出了高于银行利率的高利益来吸收民间资金,然后再高利的转出去,随着这类资金的大量的触动,滋生了地下钱庄出现了非法的行为,没有合法资质的放贷者和地下钱庄极大冲击着正常的市场准入和交易竞争,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 第二、民间借贷的不正确的方式会严重影响我国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不法的高利贷放贷分子为了放贷债款,往往会动用非法的手段,对自己所谓的欠债者进行威胁和恐吓,为这样的现象往往会引发非法拘役、故意伤害等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借贷人往往因为不能及时的还贷,从而背负着巨大地心理压力,以至于有部分人走上绝路,导致家破人亡。又或为了还贷铤而走险的走上犯罪道路,更大的危害社会的其他家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