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定金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签订定金合同时有如下需要注意的事项: 1、需要注意主合同是否有效。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 2、定金合同不得违背主合同的主要条款,否则无效; 3、签订定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一、购买房屋定金能退吗 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约等方式接受买受人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照定金法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买受人。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收取定金的一方应退还定金。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主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得没收或者返还双倍定金。 二、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签 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障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定金属于实践性合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主合同履行完毕前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 三、交付购房定金需注意什么 在实践中,卖房交定金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 2、定金数额约定要明确,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签订定金合同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条款; 4、注意双方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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