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合同违约金基于合同未按约定实现或者未实现,包括合同双方约定的罚则,属于生产经营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对于未按约定履行,包括延期以及由于履行质量产生的折让等,主张违约金一方会产生流转税的应税事项。,1、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由于不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因此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开具收据。对于此类违约金,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2、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不同,收款方将违约金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确认为营业收入,付款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3、由于收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的违约金,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相关规定,均只规定了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反过来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3、“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合同违约金基于合同未按约定实现或者未实现,包括合同双方约定的罚则,属于生产经营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