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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共同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释义
    父母生前在书写遗嘱时只要是按照自己的意愿书写的并且也遵循了既定的格式此时该遗嘱就会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者之间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进行;遗嘱继承按照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进行;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情况确定;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由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
    3、遗嘱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法定继承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哪些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有遗嘱,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法定继承。
    二、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包括:
    1、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2、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
    3、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
    4、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6、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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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