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要明确同时负担生养和死葬的义务,并写明提供扶养的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最好具体到生前饮食、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安排以及死后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 2、遗赠内容应具体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扶养人需切实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必要时还须举证证明,若没有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或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相应义务,遗赠扶养协议将成为一纸空文,扶养人无法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取得遗赠人的相应遗产。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李昱旻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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