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里面没有收缴,相关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没有收缴的刑事案件,一般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不够成立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2、如果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起诉,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才能进入审判程序,这种案件公安机关只需要做好侦查工作即可,不用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收缴,而是应该交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予以收缴; 3、经过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也具备了相关的条件,但并未达到逮捕的标准,因此在这类案件中,也无需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也不得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收缴。 刑事追缴和收缴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 2、处理基本一致; 3、法律依据不同。追缴和收缴这两个的对象不一样,而且程度也会不一样的,追缴它主要是针对于一些所涉及到的违法所得的财物,收缴主要包括一些作案的工具之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