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是合理的情况下,没有更改姓名次数的限制,改名字需要的手续: 1、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即可; 2、18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