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是,因为疫情的原因,确实出现了有些看守所暂时停止收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但犯罪嫌疑人没有被羁押不会影响到他应当受到的刑事处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未被关押到看守所的情况大致存在以下两种 一是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这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送往看守所关押的情况,与是否是疫情期间无关。 二是已被批准逮捕,但暂时未予收监的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送往看守所关押。但是,今年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疫情,在生死面前,其它都得让步。 看守所为了防止疫情的传播传染,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不收新的犯罪嫌疑人,这也是情理之中的措施。作为受害人现在只能等待,等到疫情结束后公安机关再把犯罪嫌疑人关押到看守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