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不能作弊。发现后果如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否有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或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工伤条件的,认定为工伤职工;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鉴定意见; 2、提供虚假诊断证明; 3、收受当事人财产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