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期徒刑需要在监狱待至少十三年。无期徒刑没有减刑事由的,一般是关押至罪犯死亡,但是在狱中认真接收机教育,积极改造的,可以依法减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比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