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为职工办社保 |
释义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辟谣】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真相:是的解析: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保吗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提供年假吗 是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提供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当然也有例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二)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用人单位没缴社保职工不辞而别属违法吗 根据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单位即使有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也须程序合法,一般不能不辞而别,否则难以主张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强迫劳动或者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事先告知外,在用人单位有其他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辞职虽然无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也要履行事先通知的义务,说明理由。你没有通知公司并说明是因为社保权益被侵犯而主张解约,就不辞而别,因此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也就不符合享受经济补偿的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久为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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